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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科协关于组织申报 2026年“科普进工会驿站”项目的通知
2025-09-19 15:53|文章来源:省科协普及部
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科协:

为进一步加强群团组织协同联动,推动群团组织资源互享、力量互补,根据《省总工会、省科协等单位关于联合开展“群团携手进驿站 服务群众到一线”工作的通知》(鄂工发〔2024〕11号)要求,省科协拟在2026年实施“科普进工会驿站”项目,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主体

县(市、区)科协(不含功能区)

二、项目数量和资助标准

每个县(市、区)1个项目,共103个项目,每个项目资助2万元。

三、项目要求

(一)资助范围:县(市、区)科协可以根据需要,将2万元资助资金用于1个或2个驿站开展科普活动。

(二)驿站选择:开展科普活动的驿站应为2024年、2025年省总工会确定的群团共建工会驿站(见附件1、2),或虽不在名单内,但与县(市、区)总工会协商确定的工会驿站。选择的驿站应重视科普工作的开展,具备开展科普活动的条件,近三年没有搬迁计划。

(三)项目内容:各县(市、区)科协开展“科普进工会驿站”活动(包括科普教育、科普讲座、科普培训、科普展览、科普宣传、科普咨询、科普阵地建设、科普设施建设、科技志愿服务等)不少于3次。

(四)实施时间:项目实施时间为2026年1月1日-12月31日,重点安排在全国科普月活动期间进行。

四、其他要求

(一)积极组织申报。2026年“科普进工会驿站”项目由县(市、区)科协组织申报,县(市、区)科协商当地总工会填写《2026年省科协“科普进工会驿站”项目申报书》(见附件3)报市(州)科协。市(州)科协与市(州)总工会沟通后,于10月20日前,将一式两份的《项目申报书》上报省科协。

(二)加强资金管理。各地科协要严格按照科普资金管理办法,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,不得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工会驿站依托单位。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、奖金、福利,日常办公,各种管理性费用支出以及与科普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。县(市、区)科协须严格按照申报的项目内容推进实施,不得自行调整或延期。项目实施完后,省科协将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,对项目实施情况、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,评价结果不合格的,实施项目的县(市、区)科协将失去下一年度申报本项目的资格。

(三)增强服务效能。各地科协要加强“科普进工会驿站”活动的辐射面,要以工会驿站为中心,将活动辐射到驿站所在的社区、企业、商圈。要将“科普进工会驿站”与科普进社区、科普进企业、科普进家庭等工作有效结合,提高工作的服务效能。要充分发挥全省科技志愿服务队和科技志愿者作用,推进科技志愿服务进工会驿站,丰富驿站服务功能,增强服务深度和服务有效性。

 

联 系 人:省科协普及部 朱聪明

邮寄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9号湖北省科协509室

联系电话:027-87123442

 

附件:(点击下载附件1-3

1.2024年群团共建站点名单(121家)

2.2025年群团共建站点名单(200家)

3.2026年省科协“科普进工会驿站”项目申报书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Hubei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9月19日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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